为扎实做好元旦、春节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,优化节日市场价格环境,徐州市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《关于做好 2023 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》和《2023年元旦、春节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》,并于元旦前一天,对农贸市场、超市、药店等地开展执法检查。从突击检查情况看,市场价格总体平稳,波动不大。
元旦前一天,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梁启建带领价格监督检查处执法人员,对铜山区汉王镇农贸市场、新路超市、康宝医药连锁、华医堂药房、远江超市、润东医药连锁等场所进行执法检查。从检查情况看,市场价格总体平稳,波动不大。口罩、酒精、防疫药品加价率均在合理范围内。检查中发现,3家医药店个别商品无明码标价,检查人员宣讲了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相关价格政策,并责令立即整改,检查期间发放《2023年元旦、春节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》9份。
2023年元旦、春节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
各相关企业和经营单位:
为稳定市场价格,维护良好价格秩序,保护群众合法价格权益,现提出如下价格提醒告诫。
一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《江苏省价格条例》等价格法律法规规定,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,切实加强价格自律。
二、农贸市场、大型超市等粮油肉禽蛋等农副产品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经营者,要严防捏造散布涨价信息、哄抬价格、囤积居奇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发生。
三、口罩、酒精、防疫药品等医药销售企业要切实遵守价格法律法规,严禁哄抬价格、囤积居奇、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生。
五、电子商务平台等经营者,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,加强价格公示,严防不明码标价、虚假折扣、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生。
六、酒水商品经营者,要严格加强价格自律,落实明码标价规定,严防哄抬价格行为发生。
七、宾馆、饭店、酒店等经营者,要自觉维护价格稳定,加强收费与价格公示,严防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发生。
八、景区、交通、出租行业经营者,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、指导价,严格按照规定的价格形式和标准服务收费。
九、商品房销售经营者,要严格落实一套一标明码标价规定,规范价格宣传用语,依法依规销售商品房。
十、经营者要自觉建立、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,准确记录与核定商品和服务的生产经营成本,不得弄虚作假,自觉接受价格监督检查。
徐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密组织市场价格巡查,对群众关注度高、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加大巡查频次,对性质严重、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,增强价格监管的影响力。
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发挥价格共治作用,发现违法线索拨打12315投诉热线。
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2年12月30日
2023 年元旦春节期间,徐州市市场监管局将扎实做好“两节” 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——
毫不放松抓好抗原检测、涉疫医疗药品(包括中药材)、防护用品三类涉疫物资价格监管工作,加强对药店、商超等场所的价格巡查检查,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、价外加价、囤积居奇、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,保障涉疫物资市场价格平稳;
切实加强重要民生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,突出做好粮油肉蛋菜奶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管工作,着力规范线上线下景区门票、餐饮住宿、家政服务、购物娱乐、交通运输、停车收费等民生重点领域价格秩序,切实维护良好节日市场价格秩序;
认真组织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检查工作,加大对重点时段、重点地段、重点商品和服务的巡查检查力度,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、价格欺诈、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;
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,畅通 12315 热线渠道,做到及时解答群众疑惑、及时化解价格矛盾、 及时回应群众关切。
信息来源:市局价格监督检查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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